自由法学
【词语拼音】zì yóu fǎ xué
【词语繁体】自由法學
【词语结构】ABCD式词语
【词语字数】四字词语
【网络解释】
自由法学,20世纪初德国社会法学的一个主要流别,以强调法官根据自认的正义原则而去自由地发现社会中“活的法律”为特征。代表者是奥地利的E.埃利希、德国的H.康多洛维奇和E.富克斯等人。他们的主要观点是:(1)强调法官为维护社会秩序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主观作用。(2)真正的法是“活的法律”。(3)发展法律的核心,不是立法、法律科学及司法判决,而是社会自身。(4)法律的意义首先在于维持“社会秩序”。自由法学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及法律领域发生激烈变革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19世纪概念法学的对立物。它与同时代出现的利益法学很接近,但更具有法官法学的色彩。就夸大法官“造法”权力方面,自由法学与后来兴起...
自由法国自由刑法自由学习教学自由学习自由由自自由法律与自由法国自由行自由联想法文学自由谈自由的学生自然法学自由自在自由自宅自由回忆法method_o自由基生物学自由度自由日自由水自由波自由诗自由塔自由女自由队自由了自由民自由论自由蓝换自由自由舞自由熊自由创自由天自由钟自由镇自由舰自由街自由流恋自由自由人自由筑由古自自由行自由基自由层自由听自由书自由岛自由焓自由风自由模自由火风自由自由美自由山自由港自由轮自由都自由向太自由梦自由自由光恨自由自由游自由权自由式自由爱自由泳念自由自由积自由端柊自由自由能自由身自由车自由界自学辅导法自主学习法自然教学法自然法学派自由不是理由自学自由王国乐自由我言论自由自由经济婚姻自由自由万岁自由之路自由发挥自由国际自由外汇自由天地自由天堂自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