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广州湾租界条约的详细解释,广州湾租界条约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广州湾租界条约

【词语拼音】guǎng zhōu wān zū jiè tiáo yuē

【词语繁体】廣州灣租界條約

【词语结构】式词语

【词语字数】七字词语

【词语解释】
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广州湾(今湛江市)的条约。1899年签订。主要内容为:广州湾租借给法国,租期九十九年;租界内由法国管理并驻扎法军;准许法国修筑自广州湾赤坎至安铺的铁路。本条约于1945年废止。

【网络解释】

广州湾租界条约是法国强迫中国清政府于1899年11月16日(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在广州湾签订的租借广州湾的条约。参加签约的人员,中方是广州湾勘界大臣广西提督苏元春,法方是广州湾勘界全权大臣水师提督高礼睿。条约共7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