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住宅限购令的详细解释,住宅限购令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住宅限购令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2010年10月以来,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厦门、宁波、福州等地纷纷发布房地产调控“限购令”。中国房产“限购令”成为楼市调控的有力“武器”,并且成效已显现,多个城市的楼市出现量价齐跌。同时,房产“限购令”也引发了办假离婚、假身份证、假社保证等应付招数。 房产限购令-中国各地出台 北京 房产限购令 中国“房产限购令”是在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中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房产限购令”。 上海 2010年10月7日,上海市政府“公布最新楼市调控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深圳 2010年9月30日,深圳市紧急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又发布了特别提示,提醒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限购令"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南京 2010年10月12日下午,落实国家房产二轮调控的“南京版”细则(以下简称“宁五条”)低调出台。 “宁五条”中关于契税的调整与国五条保持一致,自2010年10月20日起停止执行南京的自住改善型购房补贴政策;还明确,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福建省 福州 2010年10月10日,福州市政府下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重点规定福州市户籍的每户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新商品住房、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令组词 住组词 宅组词 购组词 限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