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弹波尔的详细解释,弹波尔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弹波尔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拼音:tan2 bō ěr 简介 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古老的弹拨弦鸣乐器。史籍曾译称弹拨尔、丹布尔、丹不尔。流行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弹拨乐器的一种。指板较长,有十六个品位,五根铜弦分三组定音,ggd1gg或d1d1gd1d1,音域大三个八度。两根外弦为主奏弦,三根内弦为伴奏弦,用于独奏、伴奏与合奏。 “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阗”。这是毛泽东同志在1950年国庆节观看了各民族歌舞联合演出后,所写的《浣溪沙》下半阕中的两句。词中提到的于阗,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是古今歌舞盛行的地方。多才多艺的维吾尔族人民,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在音乐和歌舞方面尤为突出,不论是青年男女,还是老人幼童,都酷爱歌舞,素有“歌舞之乡”的称誉。新疆等地古代称作“西域”,据历史记载,新疆龟兹(今库车县一带)的乐舞最早传入内地,以后又传入于阗乐、疏勒乐和高昌乐。《西京杂记》记载,于阗乐在汉代初年已成为宫廷 中节日的活动项目。据汉高祖宠姬戚夫人侍儿贾佩兰在出宫后谈到宫中娱乐时说:“七月七日,临百子池作于阗乐。”于阗(今和田县)自古以来民间歌舞兴盛,唐玄奘《大唐西域记》中说:“瞿萨旦那国(即于阗)……国尚音乐,人好歌舞。”并说龟兹的“管弦伎乐,特善 诸国”。隋唐时期,西域诸乐都被列为宫廷的九、十部乐中,每逢盛会都要进行演奏。 弹布尔的历史较为悠久,相传在十四五世纪时,已有演奏弹布尔的著名民间艺人。清代列入宫廷回部乐,清《钦定大清会典》(卷四十二)载:“丹不尔刻桐为体,以大匏为槽,……直柄,面平背圆,……铁弦四,上二轴,左右各一绾之。……柄上设二铁为山口,近上一片穿孔纳弦,下一片承弦,柱用角。”这一记载与今日广泛流传的弹布尔略有不同。清代《新疆图志》(卷四十八)也载有:“铜弦谓之弹普”。弹普即弹布尔。这种乐器最初流行于南疆,正式记载见于1854年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撰写的《乐师史》(古维文手抄本)中。书中记述道: 古代乐师阿布都热合买•加米的音乐老师曾在当时演奏弹布尔独奏。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尔组词 弹组词 波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