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车船税法草案的详细解释,车船税法草案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车船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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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车船税法草案 -概述 2010年10月28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车船税法草案。2011年2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车船税法草案,审议任免铁道部部长的议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吸纳民意,对原草案规定作出大幅调整,降低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 社会需求 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在作说明时介绍,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 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型客车按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统一计征。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一审稿将现行规定修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税额幅度为60元至5400元。 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车船税的税额幅度上调过大,给群众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此外,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 税收收入与原来持平 经相关部门研究,草案二审稿提出的修改方案实现了公众的“减负”愿望,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1.0升以下保持不变,为60元到360元;将1.0升以上至1.6升的税额幅度由草案原来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至300元至540元;将1.6升以上至2.0升的税额幅度由草案原来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至360元至660元;2.0升以上至4.0升的税额幅度也作了微调。 与原草案的税额幅度相比,新方案降幅十分明显。根据有关部门测算,按照新方案,排量2.0升以下、占乘用车87%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并且各档税负也基本上相当于车价的0.5%,全国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总额将与目前收入基本持平。草案的这一修改,使广大车主在最关心的问题上得到了较为圆满的回答。 张柏林表示:“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同时,这样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基本持平。 立法焦点 1 验车时应提交纳税证明 根据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车主定期检验车辆时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缴纳车船税证明。 此前的草案一审稿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审议情况: 有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案组词 法组词 税组词 船组词 草组词 车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