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辛丑条约的详细解释,辛丑条约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辛丑条约

【拼音】xīn chǒu tiáo yuē

【英文】 -

【基本释义】 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丧权辱国条约。1901年(旧历辛丑年),清政府代表奕、李鸿章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公使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为: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抵押;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重要地区;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中国人不准居住,并允许各国驻兵保护。这个条约表明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丑组词 条组词 约组词 辛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