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自传交代罪行的详细解释,自传交代罪行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自传交代罪行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大盗良心发现,自传交代罪行。 北京大盗自传交代罪行获被判20年,自传交代罪行到底是什么感悟了他?自传交代罪行,难道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自传交代罪行网友认为太傻太天真。有网友认为自传交代罪行的行为太傻了,而有网友认为自传交代罪行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自传交代罪行——12月12日上午10时,“京城大盗”袁宝洪案开审,办案法官称本案判决书长达352页、约20万字,是北京历史上最长的判决书。由于袁宝洪曾在看守所里写了3万字的自传,坦白交代了其数百起的盗窃行为,法院认定其有自首行为,予以从轻处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自传交代罪行,被告人袁宝洪带出法庭。 北京大盗自传交代罪行良心发现: 近日,京城大盗袁宝洪再次在市一中院受审——之所以称袁宝洪为大盗,是因为他是近年来检方公诉的罪行最为严重、涉及数额最大的北京盗窃犯罪第一人。2008年,被法院认定抢劫3起、盗窃8起,袁宝洪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此后,在看守所中“良心发现”,他主动坦白了500余起余罪。本次公诉,相关部门仅核实289起,涉案金额已达757万余元;目前,其余的罪行,警方还在核实中。不仅如此,袁宝洪还在看守所内写下自传,试图“警醒那些和曾经的他一样挑战法律的犯罪人员”。 自传交代罪行,主动认领289起盗案 2008年5月27日,袁宝洪因抢劫和盗窃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时,法院认定袁宝洪“抢劫3起,盗窃8起”。此案上诉期间,袁宝洪突然“悔悟”,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此后长达一年多时间的供述和指认过程中,袁宝洪交代,在2002年至2006年间,他共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车辆500多起。经办案人员核实,确定了其中的3起抢劫、289起盗窃,案值高达757万余元。今年7月13日,袁宝洪在市一中院受审。庭审用了整整3天。其中,宣读高达18万多字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耗费了庭审的大量时间。 袁宝洪自传交代罪行,表示自愿认罪。 公诉人徐焕建议法庭对袁宝洪从轻判决。他在公诉意见书中指出,袁宝洪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海淀公安分局查获后,主动坦白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主要罪行。在二审上诉期间,他还带领公安人员辨认其实施盗窃作案的现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交组词 代组词 传组词 罪组词 自组词 行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