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阴亲的详细解释,阴亲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阴亲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阴亲 - 简介 “阴亲”,又名“冥婚”、鬼婚,是中国的民间习俗。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就是冥婚。它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和活人两种。 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从前冥婚多出现在富户,贫寒人家很少有冥婚。 在民间,“阴亲”的初衷本来是为未婚死去的男女,举办的一个婚礼仪式,目的固然有迷信的成分,但更多是为了活着的人,即死者的家长,使他们能够成为“亲家”走动,得少许安慰。但在某些地方,“阴亲”即演变为赤裸裸的金钱交易。 历史 阴婚流传于周代。《周礼·地官》记载:“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一直延续至民国初期,现在亦偶然出现。 汉朝,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的儿子曹冲13岁夭折,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氏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书仪》中有夭折男女之家长的冥婚书、答冥婚书、冥婚祭文等,说明了唐代当时社会的现象。 宋时,阴婚最为盛行,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阴婚。南宋康叔闻《昨梦录》记载,“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两家令媒互求之,谓之鬼媒人。通家状细贴,各以父母命祷而卜之。得卜,即制服冥衣,男带女裙帔等毕备,媒者就墓备酒果,祭以合婚”。即表明在当时,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元史·列女传》载:“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传》亦载:杨□死而其未婚妻殉;刘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后皆迎柩合葬。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 民国初年,阴婚风气仍然很盛,但名目不一。如广东翁源县有“讨鬼妻”之俗,河北定县有“结阴亲”之俗,浙江定海有“阴配”之俗,河北沧县有“娶干骨”之俗,广西隆安县有“鬼婚”之俗。民初的北京办死人与死人结婚的“喜事”谓之“搭骨尸”,男、女两亲家,谓之“骨尸亲”。其他如山西、安徽、江苏等地都有阴婚习俗,见诸于各朝文人笔记。 仪式 阴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说来,阴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亲组词 阴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