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危险驾驶犯罪的详细解释,危险驾驶犯罪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危险驾驶犯罪

【拼音】-

【英文】 -

【基本释义】 危险驾驶犯罪 - 简介 危险驾驶犯罪是指中国刑法对醉驾和飚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升格为犯罪。犯该罪者,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犯罪 - 背景 中国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0.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仍然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 在全国交管部门如此大的打击力度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舆论压力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甚至出现周期性的高发现象,显现出专项整治的局限性。对此,储槐植、黄京平等法律专家认为,法律的缺失和不完善是导致酒后驾驶行为缺乏约束的根本所在。 中国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仅适用于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犯,而对尚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未将其设定为犯罪,只能给予行政处罚。考虑到实践中酒后驾车、吸食毒品驾车以及飙车等行为的高度危险性、危害性,专家建议,立法部门应借鉴外国对危险犯的做法,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增加“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将酒后驾车、吸食毒品驾车以及飙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并分别按照没有造成事故、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三个档次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处罚应当高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罚。 由于立法新增罪名所需时间较长,程序比较复杂,一些专家建议,目前可采取修改相关司法解释,降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从而相对提高对危险驾驶的处罚力度。 危险驾驶犯罪 - 修改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0年12月20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 加大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有醉驾、飙车等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刑法此次修改来看,对于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后,是否可按“以危险方

【详细解释】 -

【分字组词】 危组词 犯组词 罪组词 险组词 驶组词 驾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