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
【词语拼音】sī fǎ zé rèn zhì
【词语繁体】司法責任製
【词语结构】式词语
【词语字数】五字词语
【网络解释】
理论界对司法责任制概念主要可以概括为两种观点,即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说观点认为,司法责任制是指国家特定机关或特定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通过必要的程序,确认司法官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制度总和。广义说则认为,司法责任制即“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即在赋予法官审理裁判案件主导权和决定权的同时,强调办案法官对裁判结果予以负责。司法责任制固然强调对法官错判的责任追究,但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错案追责,其核心在于通过追究法官的行为责任,取代错案的结果责任追究。在其实施过程中,离不开司法的中立属性及独立性。
责任制责任制度法人责任法律责任任责责任生产责任制统一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委任司法网状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经济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岗位责任制产品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责任限制基金船东责任限制限制责任能力司法制度负责任责任人赔偿责任限制无过失责任制责任险责任者责任田责任感责任心责任山环境法律责任广告法律责任教育法律责任法律职业责任国际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任制问责制司法制缓刑任法教育责任责任护士责任报告责任作者行政责任责任会计除外责任举证责任适航责任大国责任保证责任公民责任第一责任道德责任监护责任环保责任负责制人生责任责任编辑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财产责任责任中心责任竞合违约责任雇主责任责任采购责任指标责任消费员工责任特殊责任混合责任政治责任角色责任责任凭证责任教育股东责任责任事故明德任责社会责任替代责任担保责任按份责任物业责任责任有感单独责任合同责任定金责任连带责任责任成本绝对责任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