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法官
【词语拼音】zhì ān fǎ guān
【词语繁体】治安法官
【词语结构】ABCD式词语
【词语字数】四字词语
【网络解释】
治安法官又译为“地方法官”。法、英、美等国基层法院法官的职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5-1910)和第四共和国(1916 -1958)时期在备区设置治安法官,受理民事案件,1958年12月撤销。英国的治安法官起源于12世纪的保民官,后改称治安法官。1949年公布治安法官法,规定治安法官的任命由大法官向国王推荐。治安法官实行无薪俸制,有杈发布令状,行使预审,担任治安法院和四季法院的审判官。
治官官治网络治安官妖界治安官治安官之剑治安维持法治安法治法官官法陶治安德治与法治官僚政治政治官报治损法上官安法安检法官改官法司法官法直官官法帖法朝官法官袍官卖法民安国治治国安民治安事件社会治安治安岗亭治安大队治安教育长治久安治郭安邦治安大街安井藤治治乱安危久安长治治国安邦治安管理治安事故治安卡口安堂丽治治安联防安邦治国法治教育依法治藏治外法权法治原则法治档案法治理念自治立法私法自治以法治国中国法治依法治教鸟笼法治法治连线法治论坛法治周末法治视线法治天地法治中国法治纵横治书执法法治湖南行政法治法治社会法规防治国安官网以法治孝法治河南法治故事走向法治治崩三法法治陕西程序法治治疗法术法治素养依法治军依法治训悟法治人民主法治法治国家法治思维法治现场法治行政法治新报法治时空法治指数依法治校治血四法法治环境法治视界依法治国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