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银法
【词语拼音】gāng yín fǎ
【词语繁体】綱銀法
【词语结构】ABC式词语
【词语字数】三字词语
【词语解释】
明 代中叶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岁费征收办法。始于 正德 十五年(公元1520年),行于 福建。其法为将全县代役岁费,分为正、杂两纲(部分),照丁四粮六比例分派银两,全部缴于官府。后为“一条鞭”法所代替。
【详细解释】
(一)、明 代中叶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岁费征收办法。始于 正德 十五年(公元1520年),行于 福建 。其法为将全县代役岁费,分为正、杂两纲(部分),照丁四粮六比例分派银两,全部缴于官府。后为“一条鞭”法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