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不安抗辩权的详细解释,不安抗辩权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不安抗辩权

【词语拼音】bù ān kàng biàn quán

【词语繁体】不安抗辯權

【词语结构】式词语

【词语字数】五字词语

【网络解释】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