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
【词语拼音】xīn yù suàn fǎ
【词语繁体】新預算法
【词语结构】ABCD式词语
【词语字数】四字词语
【网络解释】
新预算法是在2014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修改决定,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举债规模必须由国务院报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新预算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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