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清朝行政区划的详细解释,清朝行政区划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清朝行政区划

【词语拼音】qīng cháo xíng zhèng qū huà

【词语繁体】清朝行政區劃

【词语结构】式词语

【词语字数】六字词语

【网络解释】
清朝幅员辽阔,清朝在1662年统一中原后,划前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为十八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1760年达到领土极盛,在东北、外蒙、新疆则设立五个将军辖区,实行因俗而治;又设立驻藏大臣、西宁办事大臣等负责管辖辽阔的藏区。在云贵地区则推行土司制度,并在雍正年间完成改土归流。晚清则在台湾和新疆正式建省,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境内共分为二十二省及特殊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