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美国民权法的详细解释,美国民权法的拼音及基本释义

美国民权法

【词语拼音】měi guó mín quán fǎ

【词语繁体】美國民權法

【词语结构】式词语

【词语字数】五字词语

【网络解释】
美国民权法,泛指美国联邦和各州立法机关制定的关于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特指美国国会在内战结束后为保护黑人公民权利于1866、1870、1871、1875年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1957、1960、1964和1968年制定的8部《民权法》。前4部《民权法》是内战结束后国会中共和党激进派在南部推行改造方案时制定的,主要规定了黑人的公民权利。但自1876总统选举后,随着北部共和党和南部民主党的妥协,前4部《民权法》基本上被最高法院和国会破坏殆尽,仅少数条款至今尚有效。后4部《民权法》是在黑人运动蓬勃发展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