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党人法
【词语拼音】shè huì dǎng rén fǎ
【词语繁体】社會黨人法
【词语结构】式词语
【词语字数】五字词语
【网络解释】
德意志帝国奥托·冯·俾斯麦政府实施的旨在镇压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法律。全名为《反对社会民主党进行普遍危害活动法》,在中国通称《反社会党人法》、《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等。1878年10月19日由帝国国会通过,21日生效,有效期最初在3年,后4次延长,1890年9月30日最后期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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